关于开展2012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6
文章作者:
发布人:
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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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精神,宣城校区将组织开展2012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二),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项目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或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所在系。

2、各系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及《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对照学生的《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学分认定工作。

3、各系确认创新实践活动学分后,统一向学生进行公示(张贴或网上公布),时间为期一周。若有异议,则须复查、调整,再确认。

4、各系确认无误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实践活动学分统计表》(见附件三)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一式两份,一份于4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办公室215室,一份各系自行留存在第八学期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注意事项:

1、各系在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实践活动学分统计表》时,要注意对≥6个学分、3-6个学分、≦3个学分三种情况下的学生人数作准确统计。

2、各系要做好所有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资料的存档工作,以备学校检查及教学评估之用。

3、学校将适时组织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的随机抽查工作,以确保工作质量。

联系人:于老师、符老师;

联系电话:3831359。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三: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统计表.xls

附件四: 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doc



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