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第三轮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29
文章作者:
发布人:
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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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在第一、二轮选课的基础上,现定于32日组织学生开展第三轮选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课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选课范围

1.通识教育选修课。第一、二轮未选中课程的学生均可参加,可根据选修课程剩余容量选课,最多选择一门课程。

2.《体育专项》课程,仅供2014级机械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化工与食品加工系的学生在优选范围内选择、调整。

3.《大学体育基础》课程。供2015级全体学生在优选范围内选择、调整。

4.重修课程。开设重修班的课程请在重修班内选择;未开设重修班的课程请选择跟班重修。(《微观经济学》、《分析化学A》已放宽容量,请及时选择)

本轮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课程情况进行各类课程的改选、补选。撤销选课时注意不要将学校统一安排的课程撤销。

请各系通知学生在系统开放期间务必查看自己选课的结果,以免漏选、错选。

三、选课时间

选课时间为328:30-3317:30

四、选课地点

在选课期间,有上机条件的学生可随时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选课。同时,计算中心二楼机房作为面向所有学生的公共选课场所

五、相关说明

1.优选范围:优选范围是为了避免学生课程冲突所设置的选课范围。体育选课时一定要在优选范围内选择,若不在优选范围内选课,有可能会与其他课程产生时间冲突。因不在优选范围内选课产生的课程冲突,教务办不再进行处理。重修课程请选择课程代码一样的课程进行重修。

2.本轮选课模式为竞争选课模式,先选先上。

3.因学校公选课资源有限,会出现少量学生未选上公选课的情况。每位学生大学四年只需修满10-12个公共选修课学分即可,且专业选修课学分可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学生可根据四年期间的选课情况进行整体协调。

六、有关要求

1.学生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合理选课,保证学习负荷适中,并注意避免各门课程之间的时间冲突。

2.选中课程的学生应按课表上安排的科目、时间、教室听课,服从教师的管理,不得随意更换课程、擅自跨班听课。对于不按优选范围选课、随意调整班级上课的同学期末考试成绩不予录入。各任课教师应加强课程教学过程管理,确保选课结果得到执行,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3.为了确保教学秩序运行平稳,维护选课工作的严肃性,学校选课系统关闭后,选课工作截止,教务办公室不再处理任何选课申请。

请各系部加强对选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系学生的选课工作。

联系人:施老师。联系方式:3831070

 

 

 

教务办公室

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