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校本科教学有关文件精神,校区拟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涉及课堂教学、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等版块。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本部赴宣城校区授课教师要求
统计校本部赴宣城校区授课教师工作量时,须填写《2015-2016 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情况统计表》(校本部教师)(附件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校本部教师)(附件6)。
二、宣城校区落地教师要求
统计宣城校区落地教师教学工作量时,须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表》(落地教师)(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设计工作量计算表》(落地教师)(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工作量计算表》(落地教师)(附件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计算表》(落地教师)(附件5)。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将上述所有材料汇总后于 7月8日前统一将课堂教学部分报送至教务办公室11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626414036@qq.com。将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部分报送至教务办公室21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307408722@qq.com,(纸质、电子各一份,纸质版需由系主任签字并盖章)。
工作量核算结果将作为各系教学工作考核和教学酬金发放的重要依据。请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四、核算注意事项:
1.工作量的计算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及实际教学情况为依据,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包括教学班人数、学时、合班系数等)。如须更改,必须提供数据经教务办公室审核之后方能更改。
2.各单位上报的工作量核算表须经本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上报,不按要求填报的将不予核算。
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表(落地教师).xls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设计工作量计算表(落地教师).xlsx
附件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工作量计算表(落地教师).xlsx
附件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情况统计表(校本部教师).xlsx
附件5: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计算表(落地教师).xlsx
附件6: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校本部教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