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目标评测及期末考试卷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7
文章作者:
发布人:
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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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关于教学改进体系的要求,教师、课程组(教研室)和系(部)在学期末要对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学校将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自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规范试卷的命题、评阅和分析等工作,继续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课程组(教研室)《课程组(教研室)评测分析报告》(见附件1):包括2015、2016级所有课程,对于学生成绩(包括期中、期末考试、总评等)大幅度偏离正常值或预期目标的课程,相关单位要单独提交自查和改进报告。

2. 期末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抽查):抽查的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见附件3。

3. 教师《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见附件2):2015、2016级所有课程按教学班填写,由各系、部负责汇总、存档和自查。抽查到试卷的教学班须上交。

二、各系、部须提供的材料

1.课程组(教研室)《课程组(教研室)评测分析报告》(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各系、部存档);成绩异常课程的自查和改进报告。

2.抽查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

1)教学班学生成绩记录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2)样卷及学生试卷;

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课程考试情况分析表;

5)教师《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方法:

2017年3月2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所有检查及抽查材料汇总后交至教务办公室(行政楼215室,电话:3831359),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将作为各系、部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务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附件1:课程组(系、教研室)评测分析报告.doc

附件2: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教师用).doc

附件3:16-17-2%20抽查的考试试卷课程及任课教师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