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办法》精神,宣城校区继续开展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要求
1. 管委会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2. 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各系(部)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3. 各系(部)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听课制度,旨在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 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相关部门应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
二、听课方式和范围
1. 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
2. 听课范围为校区开设的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实验、实践课)。请听课人员重点关注青年教师开设课程。
三、组织管理
1. 各单位在组织听课时,要协调安排,尽量扩大听课范围。
2. 各级领导听课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参考依据。
3. 教务办公室负责提供课表。领导干部在听课结束后,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听课记录表(管理人员用)》。《听课记录表》可在教务办公室网页“文档下载”处下载或到教务办公室215室领取。每学期末请各位领导将《听课记录表》汇总一并交至教务办公室215室。
4. 每学期结束前,教务办公室将对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后形成总结报告。
联系人:张艳;
联系方式:0563-3831359;
联系地点:行政楼215室。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听课记录表(管理人员用).docx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安排表.xls
教务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