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目标评测及考试试卷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8
文章作者:
发布人:
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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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关于教学改进体系的要求,教师、课程组(系、教研室)和教指委(院系部)在学期末要对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学校将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所有课程自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规范试卷的命题、评阅和分析等工作,继续对考试试卷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课程组(系、教研室)评测分析报告》(附件1):包括20152016级所有课程,对于学生成绩(包括期中、期末考试、总评等)大幅度偏离正常值或预期目标的课程,相关单位要单独提交自查和改进报告。

    2. 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抽查):抽查的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见附件3

    3. 教师《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附件2):20152016级所有课程按教学班填写,由各单位负责汇总、存档和自查。抽查到试卷的教学班须提供。

二、各相关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1.《课程组(系、教研室)评测分析报告》(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各单位存档);成绩异常课程的自查和改进报告。

    2.抽查课程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

     (1)教学班学生成绩记录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2)样卷及学生试卷;

     (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课程考试情况分析表;

     (5)教师《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方法:

    2017923日前,单位将所有检查及抽查材料汇总后交至教务办公室(行政楼215,电话:3831359),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务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附件1:课程组(系、教研室)评测分析报告.doc

附件2: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教师用).doc

附件3:16-17-2%20抽查的考试试卷课程及任课教师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