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关于教学改进体系的要求,教师、课程组(系、教研室)和教指委(院系部)在学期末要对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学校将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级的所有课程自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规范试卷的命题、评阅和分析等工作,继续对考试试卷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课程组(系、教研室)评测分析报告》(附件1):包括2015、2016级所有课程,对于学生成绩(包括期中、期末考试、总评等)大幅度偏离正常值或预期目标的课程,相关单位要单独提交自查和改进报告。
2. 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抽查):抽查的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见附件3。
3. 教师《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附件2):2015、2016级所有课程按教学班填写,由各单位负责汇总、存档和自查。抽查到试卷的教学班须提供。
二、各相关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1.《课程组(系、教研室)评测分析报告》(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各单位存档);成绩异常课程的自查和改进报告。
2.抽查课程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
(1)教学班学生成绩记录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2)样卷及学生试卷;
(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课程考试情况分析表;
(5)教师《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方法:
2017年9月23日前,本单位将所有检查及抽查材料汇总后交至教务办公室(行政楼215室,电话:3831359),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务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附件1:课程组(系、教研室)评测分析报告.doc
附件2: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教师用).doc
附件3:16-17-2%20抽查的考试试卷课程及任课教师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