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就落实宣城校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其中第1-19周为教学周,第20周为期末考试周。
二、落实本科教学任务时间节点
本学期校历第7-9周:制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下发教学任务书;落实教学任务。
第10-16周:进行课程表编排。
第17-19周:分发课表,调整排课(一、二年级由教务办公室印制,三、四年级由各学院印制)。
第20周:组织学生进行第一轮选课。
三、具体要求
(一)教学执行计划审核
下学期执行计划异动网上开放时间为10月27日-11月6日,各学院要在新教务信息管理系统中认真核对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于11月7日前,将各年级分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名的纸质版)报教务办公室113室。教务办公室将据此下达教学任务书。学院要严格按照《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原则上不得变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建设科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改。
(二)教学任务落实
一、二年级教学任务书由教务办公室打印下发到相应的开课单位;三、四年级教学任务书由各系打印下发。教学任务原则上落实到课程归口单位。
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课程安排要科学合理。课程安排应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应考虑到教师的外出进修、培训、跨校区上课等因素。对跨合肥、宣城两校区都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要提前做好各校区的时段规划,及时与教务处进行沟通,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以免影响整体教学进展。
2.信息标注要详细。要做到时间(起止日期应以课程学时均衡为前提)、地点(是否多媒体)、教师三落实。在填写教学任务书时,要明确注明几点信息:如,需要的教室类型,根据教室容量和课程类型合理明确分合班要求;有外出进修、跨合肥、宣城两校区教学的老师要备注详细信息,预规划好起止周次。
3.授课老师人数有要求。同一门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多名教师挂名授课,对于多学时课程,如确需两名及以上教师授课,应在教学任务书中明确标注每位教师授课的起止周次。特别要注意,有多名教师授课的,在教学系统任务填报授课教师信息时,应全部在“主讲”一栏填报,如在“助讲”一栏填报,则后期助讲老师无法使用调停课、录成绩等功能,也无法进行时间冲突排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需由教师和相关学院负责。各院系自排课程也应遵循此原则。
4.关于授课教师每天排课课时有要求。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每位任课老师同一天排课不得超过4课时,超过4课时的系统也无法操作。请授课教师合理安排所教课程门数和所带教学班数量,以免造成课表无法落实。
5.通识教育选修课应尽量多开设。下学期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师均应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登记表》,并由开课单位于11月13日之前统一报送至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113室。具体要求见《关于报送宣城校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学选修课的通知》。各教学单位要动员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开设工作。
6.考试周时间要充分利用。在考试周安排上,原则上各年级、专业应在考试周内安排2门以上课程考试,个别专业如因受到实践性环节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考试周安排考试环节,学院应另行安排其他教学活动。
7.按时完成任务落实工作。教学任务书应于11月13日前返回,其中一、二年级报送至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三、四年级报送至宣城校区各系。教学任务不能落实的,应在任务书上注明原因,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印章)后上报。
(三)课程编排
课程编排时,教务办公室将以有利于学生培养为出发点,依据均衡排课原则,充分利用教室资源,对授课教师提出的排课备注,按原则分类甄别处理,科学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如在教学周内,每周、每天安排的课时松紧适度,一般要求通识必修、学科基础、专业必修等超过32学时及以上课程贯穿全部教学周排课;主干课程尽量安排在学生精力充沛的节次。
各学院在编排各年级、专业课表时,要按照上述原则,统筹规划每门课程的起止周次,保证学生学期内上课周学时的均衡。各专业应有不少于2门理论教学课程或1门实践教学课程在学期教学周最后一周结课。
全校课程编排结束后,统一给各学院开放1-2天时间进行个别课程微调整,排课系统关闭后将不予更改。后期如有上课时间、地点、授课老师变动的,均需在教学系统上按调停课流程进行申请审批,原则上不接受线下调整。
落实教学任务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各教学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安排上做到细致、周密,确保教学执行计划的编排和教学任务安排科学、合理、准确。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学校考核教学单位业绩的重要依据。
教务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