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学校各级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级党政领导以及本科教学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宣城校区等单位的党政领导。其中本科教学相关职能部门包括本科生院、党委学工部(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科研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宣城校区包括宣城校区管委会及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基础部。学校鼓励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参加听课评课。
第三条 领导干部听课的课程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其中,校级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党政领导听课以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课程为主,各教学单位的党政领导以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为主。
第四条 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学时要求。校级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其中听思想政治类课程至少1学时。职能部门及学院(部)党政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其中本科生院及学院(部)主管教学的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领导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第五条 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针对性听课。每次听课时间一般为1个学时,无需提前通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听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鼓励采用线下现场听课的方式。
领导干部听课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跟任课老师及时交流,将有关情况直接反馈给授课教师,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有益建议。听课完毕后,应及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线上听课可在线填写听课记录表。
第六条 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由本科生院总体负责。其中,学校领导听课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协助开展,学院领导听课工作由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协助开展,听课安排尽可能覆盖各年级课程,覆盖老、中、青各层次教师,覆盖理论课、实验课等各种形式的课程。
第七条 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评估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各学院(部)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所在学院(部)教学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宣城校区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本科生院教务处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八条 听课人员在听课中若发现授课效果特别优秀的教师或事例,应及时向学校推荐,由本科生院组织观摩学习和经验交流;若发现有属于本单位分管范围或方面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着手研究解决;若发现有属于其他部(处)分管的问题,应及时反映给本科生院,由本科生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部)进行研究解决。
第九条 学院(部)应按年度对本学院(部)党政领导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本科生院。学院(部)党政领导听课情况纳入对各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的考核。
第十条 本科生院负责对领导干部听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总结,并定期向主管本科教学校领导及相关教学单位汇报和反馈听课情况,反馈信息将作为教师改进课堂教学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原《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08〕137号)废止。
附表:合肥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合肥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课程名称:授课教师:
授课教室: 上课时间、节次:
评 价 内 容 | 评价等级(相应栏打√) |
优 | 良 | 中 | 差 |
教 师 授 课 情 况 | 价值引领 | 热爱教学,注重发挥课程育人作用,传递正确的价值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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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态度 | 遵纪守时,言行规范,仪表整洁,精神饱满,切实做到为人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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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理念 | 教学理念先进,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学生家国情怀、社会担当、创新精神、批判思维、自主学习等能力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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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 授课内容充实,体现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给学生思考联想和创新启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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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学科前沿与实施特点,教学素材鲜活生动,启发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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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 课堂讲解语言生动流畅,逻辑清晰,有激情和感染力,善于启发和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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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数字化手段,PPT或教学视频制作科学美观,受学生欢迎,有效促进师生交流和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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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使用 | 课程选用具有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等特点的优质教材,使用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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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课情况 | 学生学习状态积极,教学气氛活跃,师生互动充分融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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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总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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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和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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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人签字: 所在单位: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