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1
文章作者:
发布人:
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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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精神,2014级学生于第四学期实施专业分流,第五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类内某个专业学习。现将2014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八周至第十周(415日—429日),启动、咨询阶段。

1.校区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4级学生的专业分流指导和督查工作。

2.各系制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工作安排、向学生提供专业咨询、政策解释的安排计划等,并将工作方案于415日前报教务办公室113

3.教务办公室于415日前将高考成绩排序位于校区各省(市)录取前25%的学生名单及校区各省(市)2014年高考录取提档线提供给各系。各系按文件要求审核后,公布本系各省(市)录取前25%且无违纪现象的学生名单。

4.各系组织安排学生的专业咨询、政策解释等工作。

二、第十一周(52日—56日),计算综合成绩、填写志愿。

1.各系完成学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各系组织学生填写并提交专业分流申请表(附件3)。学生应依次填满本学科类内的所有专业。

三、第十二周(59日—513日),优先级学生分流实施及其他学生专业志愿整理。

1.实施优先级(各省、市高考录取前25%)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各专业提供给优先级学生选择的计划数比例不得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50%。若出现填报志愿人数超过提供计划数的情况,应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结果确定后,上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完成其他学生专业志愿的整理汇总工作。

四、第十三周至第十四周(516日—27日),组织实施。

各系依据学生志愿和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分流过程中,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若填报志愿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多出人数根据其第二志愿分流到录取专业类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第二志愿仍未满足,继续根据其第三志愿进行分流,依此类推。

结果确定后,上网公示不少于3天。

五、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530日—610日),结果审定。

2016610日前,各系将专业分流结果(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务办公室。

教务办公室审核各系专业分流结果,并将分流结果上报校区专业分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教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后台学生名单导入工作。

六、后期工作

暑假期间,教务办公室及各系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课表名单预置、课表核对等相关工作,确保2014级学生暑假开学报到后能够顺利查询课表。

联系人:秦彦、徐海峰;联系电话:0563-3831070;邮箱:297257329@qq.com

请各部门按照要求完成专业分流的相关工作,保证2014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


附件1.2014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docx

附件2.2014级各系专业分流计划.xls

附件3.各系学生申请表.rar

附件4. 各系专业分流结果汇总表.xlsx




教务办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