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2级学生毕业在即,为保证毕业生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单打印及盖章
1.进入学生档案的成绩单,由各系统一制表打印。成绩单上可盖本系公章,也可盖“合肥工业大学教务专用章”。
2.如需盖“合肥工业大学教务专用章”,请于5月20日前将因重修课程代码不同需手工覆盖的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办公室,由教务办公室进行预审核;6月16日前将需盖章学生的成绩单纸质文档定稿报教务办公室,由教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二、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审核发放
1.6月1日前,各系将初步审核通过的毕业、结业、延长学制学生名单报到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组织预审核。
2.6月16日前,各系报送准确的毕业、结业、延长学制学生名单到教务办公室。
3.教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审核通过后,于6月24日前将可毕业学生的毕业证、结业学生的结业证发放至各系。
4.6月30日前,教务办公室在教育部学信网提交毕业生数据。
三、学位证书的审核发放
1.6月1日前,各系将初步审核通过可获得学位证书的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组织预审核。
2.6月16日前,各系将核定准确的可获得学位证书的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办公室,由教务办公室统一审核后报学校学位管理办公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3.教务办公室根据学位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完成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学费缴清,方可领证
1.学费全部缴清后,学校方可发放毕业(结业)证书。请各系督促学生及时缴清学费。学费未缴清的毕业生,暂不发放相关证书。
欠费学生须到财务办公室缴齐全部费用后,凭缴费凭据及本人身份证到教务办公室办理毕业(结业)证书领取事宜。
五、学生证留作纪念
各系于6月10前将本系学生的学生证全部收齐后送至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组织人员在学生证上加盖“已毕业”字样。各系将盖章后的学生证发放至学生本人。
六、回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票半价证明办理
1.教务办公室于5月27日前将学生回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票半价证明发放至各系。
2.毕业生火车票半价证明仅供学生回家庭所在地使用。各系将需回家庭所在地并乘坐火车的学生信息填写清楚,并严格审核。各系于6月6日前将填写好的半价证明交至教务办公室。
3.教务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将审核完毕并盖章的火车票半价证明发放至各系,由各系发至学生本人。
七、离校手续办理
教务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将离校通知单发放至各系。各系组织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并将盖齐公章的离校通知单统一返回至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据此发放毕业证书。
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