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08]134号)文件规定,各系于本学期对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参加创新与实践活动学分开展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评审认定工作组应参照“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开展对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二、各系按三种类别进行人数统计:获6个学分以上(包含6个);6个学分以下及3个学分以上(包含3个);3个学分以下,并填写《2014级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情况统计表》(附件一),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2014级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情况统计表》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15室,电子版发送至407620639@qq.com,联系人:肖登高,电话:0563-3831359。
三、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08]134号,附件二),针对尚未获得6个创新学分的学生,各系应加强督促,确保每个学生至少获得6个创新学分。
四、各系于2018年5月30日之前完成学生的创新学分成绩网上登录工作。
五、特别提示:2017年颁发的《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120)将从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始执行。
教务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附件一:2014级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三: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