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08]134号)文件规定,宣城校区将组织开展2012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各系根据《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附件二),对照学生的《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三)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开展学分认定工作。
2、各系在填写《2012级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情况统计表》(附件六)时,要对学分≥6个、3≤学分<6个、学分<3个三种情况下的学生人数作准确统计。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教务办公室215室。
二、成绩录入
1、各系于2016年5月30日之前完成学生的创新学分成绩网上登录工作。
2、各系统一按如下要求录入课程成绩。
课程名称:《创新教育》;学分6个。
成绩评定:获得学分≥10个,课程成绩记载为优秀;
8≤获得学分<10个,课程成绩记载为良好;
7≤获得学分<8个,课程成绩记载为中等;
6≤获得学分<7个,课程成绩记载为及格;
获得学分<6个,课程成绩记载为不及格。
三、注意事项
1、针对未获得6个创新学分的学生,各系要加强督促,确保每个学生获得6个创新学分。
2、各系要做好所有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资料的存档工作,以备学校检查及教学评估之用。
3、学校将适时组织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的随机抽查工作,以确保工作质量。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二: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doc
附件三: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四: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参加学术讲座报告会统计表.xlsx
附件五: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统计表.xls
附件六:2012级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情况统计表.xlsx
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