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级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9
文章作者:
发布人:
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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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08]134号)文件规定,宣城校区将组织开展2012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各系根据《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附件二),对照学生的《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三)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开展学分认定工作。

2、各系在填写《2012级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情况统计表》(附件六)时,要对学分≥6个、3≤学分<6个、学分<3个三种情况下的学生人数作准确统计。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教务办公室215室。

二、成绩录入

1、各系于2016年5月30日之前完成学生的创新学分成绩网上登录工作。

2、各系统一按如下要求录入课程成绩。

课程名称:《创新教育》;学分6个。

成绩评定:获得学分≥10个,课程成绩记载为优秀;

8≤获得学分<10个,课程成绩记载为良好;

7≤获得学分<8个,课程成绩记载为中等;

6≤获得学分<7个,课程成绩记载为及格;

获得学分<6个,课程成绩记载为不及格。

三、注意事项

1、针对未获得6个创新学分的学生,各系要加强督促,确保每个学生获得6个创新学分。

2、各系要做好所有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资料的存档工作,以备学校检查及教学评估之用。

3、学校将适时组织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的随机抽查工作,以确保工作质量。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二: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doc

附件三: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四: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参加学术讲座报告会统计表.xlsx

附件五: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统计表.xls

附件六:2012级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情况统计表.xlsx  

 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