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5
文章作者:
发布人:
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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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办法》精神,宣城校区继续开展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我校思政教学情况,促进思政课教学质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听思政课工作的通知》(合工大宣函【20175号)要求,注意加强听思政课。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要求

1. 管委会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2. 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其中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院、、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3. 院、、部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听课制度,旨在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 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相关部门应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

二、听课方式和范围

1. 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

2. 听课范围为校区开设的课程(含理论课、实验、实践课)。请听课人员重点关注青年教师开课程。

三、组织管理

1. 各单位在组织听课时,要协调安排,尽量扩大听课范围。

2. 各级领导听课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参考依据。

3. 教务办公室负责提供课表。领导干部在听课结束后,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听课记录表(管理人员用)》。听课记录表》可在教务办公室网页“文档下载”处下载或到教务办公室215领取。每学期末请各位领导将《听课记录表》汇总一并交至教务办公室215室。

4. 每学期结束前,教务办公室对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后形成总结报告。

联系人:张艳

联系方式:0563-3831359

联系地点:行政楼215室。

教务办公室

2018312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听课记录表(管理人员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