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20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0号)以及《合肥工业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创新创业课程及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第一批拟建设创新创业课程20门,其中10门线下精品课程,10门线上精品课程,拟建设创客实验室20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创新创业精品课程建设,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课程,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支专兼结合、校内外协同的创新创业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立足于大学生群体,建立开源、创新、协作、共享的线上交互平台及线下实体实验室,让大学生分享创意、完善创意、实现创意,使其成为高校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和交流的场所、技术积累的场所、创意产生、实现、交易的场所以及创业集散地,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
二、建设内容
2.1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是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的公共必修课程,通过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熟悉创新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2.2体现思政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结合的课程
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政教育,并与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就业指导服务等有机衔接,开发、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类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
2.3跨学科类创新创业专业课程
基于学科专业背景开发、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类跨学科专业课程。课程充分体现跨学科专业特点,能有效地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体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紧密结合,能够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方法,突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4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
包括线上交互平台及线下实体实验室。线上交互平台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能够进行师生互动交流指导、分享创意、跨学科合作、展示推广的网络交流平台。线下实体实验室要能够提供研究开发的生产设备,并帮助学生实现产品规模化、市场化。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校专任教师,热心本科教学,有相应的创新创业思维和创新创业能力,有一定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经验。
同一课程负责人同时主持课程门数不得超过1门。课程教学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鼓励不同学科教师联合申报,鼓励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教师申报,允许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程授课或指导教师。
已开设、正在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优先申报,鼓励教师结合专业、组建团队开发和设计创新创业课程。每门课程一般不多于2学分,每学年应至少开设一次。
2.创客实验室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校专任教师,热心本科教学,有相应的创新创业思维和创新创业能力,有一定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经验。
指导教师团队应实践经验丰富,有企业家参与,能够激发、保护学生的创新、创业积极性,指导学生选定方向、合作开展多学科研发,并在生产、物流、管理、开拓市场、融资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将培养创客的经验成果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干课程,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鼓励单位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共建创客实验室。
申报单位需有良好的网络运行环境及硬件支持,能够提供场所、实验及研发所需仪器设备、耗材等,有高素质的创客指导和支持团队,若干校企合作的企业,为学生产品中试提供条件。
四、项目管理
列入计划建设的课程建设周期二年,每门课程资助经费5-10万元,根据检查情况分期拨付。鼓励各单位给予配套支持。
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针对性地开展听课指导,不定期开展学生座谈,及时了解学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每次开课应至少组织1次教学观摩活动。学校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检查。
项目结束后,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学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对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予以追加经费,并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列入计划建设的创客实验室建设周期二年,每个创客实验室资助经费5-10万元,根据检查情况分期拨付。鼓励各单位给予配套支持。
项目立项采取自主申报、单位初审、学校评审的办法。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填写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初审,择优推荐并排序,填写汇总表后送学校;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后立项。
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针对性地开展指导,不定期开展学生座谈,及时了解学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学校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检查。
项目结束后,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学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对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予以追加经费,并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建设项目。
学校鼓励教师在创新创业课程、创客实验室建设基础上编著相关创新创业课程教材,学校将追加经费支持。
学校还将在下学期继续举办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活动。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项目自主申报、单位初审、学校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填写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初审,择优推荐并排序,填写汇总表后送学校;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后立项。
2.《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创业精品课程立项任务书》(附件1),每门课程1份。《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创业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每个单位1份,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
3.《合肥工业大学创客实验室立项任务书》(附件3)1份。《合肥工业大学创客实验室推荐汇总表》(附件4),每个单位1份,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
4.纸质材料于2018年6月11日报送教务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07620639@qq.com。
联系人:肖登高电话:0563-3831359。
教务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创业精品课程立项任务书.docx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创业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创客实验室立项任务书.doc
附件4:合肥工业大学创客实验室推荐汇总表.xls